多项千万元级奖补!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印发《促进航空维修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规定》(附全文+政策解读) 上
多项千万元级奖补!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印发《促进航空维修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规定》(附全文+政策解读) 上
3月28日,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了《促进航空维修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规定》(穗空港规字〔2023〕2号),对民用航空器整机制造,航空发动机制造,航空部件、材料、改装包制造,飞机机体大修,发动机维修,飞机加改装,附件修理等给予一系列奖补措施。其中,对整机/发动机制造取证及飞机客改货取证的,最高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据介绍,该政策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政策旨在持续增强招商引资吸引力,加大对广州空港经济区对航空维修制造产业的扶持力度,打造高质量营商环境;同时通过细分领域产业扶持政策,支持民航、通航领域的航空维修产业集聚空港,把握先机,推动航空全产业链发展,高质量打造辐射全球的国际航空枢纽和空铁融合示范区。
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促进航空维修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支撑广州航空枢纽建设,聚焦“稳根基、强链条、补短板、提能级”,推动广州航空维修、制造产业在更高层次、更宽领域参与全球产业分工,促进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结合广州空港经济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企业需与广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签订投资协议或经管委会同意后,出具相关书面承诺文件且履行了上述文件约定的义务,才可享受本规定各项奖励政策。
第三条 支持航空龙头企业落户
对在本区开展航空制造、航空维修业务,具备产业集聚龙头效应的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央企业(集团)航空企业及分公司,分别给予250万元、150万元的一次性产业扶持发展奖励。
第四条 对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新设立企业,自设立起连续5个完整纳税年度,按照其对本区地方经济发展贡献的80%予以奖励。
第二章 航空制造业
第五条 民用航空器整机制造
(一)对在本区开展公共航空运输飞机(干支线客机、货机)整机制造业务的企业:在获得中国民航局(以下简称“CAAC”)颁发的型号合格证(TC)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在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生产许可证(PC)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二)对在本区开展通用航空飞机(包括工业航空、农业航空、公务航空、飞行训练等)整机制造业务的企业:在获得CAAC颁发的型号合格证(TC)后,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在获得CAAC颁发的生产许可证(PC)后,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第六条 航空发动机制造
(一)对在本区开展公共航空运输飞机(干支线客机、货机)发动机整机制造业务的企业:
在获得CAAC颁发的型号合格证(TC)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在获得CAAC颁发的生产许可证(PC)后,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
(二)对在本区开展通用航空飞机(包括工业航空、农业航空、公务航空、飞行训练等)发动机整机制造业务的企业:
在获得CAAC颁发的型号合格证(TC)后,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在获得CAAC颁发的生产许可证(PC)后,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
第七条 航空部件、材料、改装包制造
对在本区开展飞机的机体主要零部件、金属/非金属等原材料(结构钢、不锈钢、铝合金、钛合金、高温合金、航空陶瓷、碳纤维等)、成型材料、客改货改装包制造业务的企业:
(一)在获得CAAC颁发的中国技术标准单位批准证书(CTSOA)后,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二)在获得CAAC或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以下简称“FAA”)颁发的零部件制造人批准书(PMA)后,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三)在获得CAAC或FAA颁发的生产许可证(PC),或获得欧盟民航安全局(以下简称“EASA”)颁发的制造单位批准证书(POA)后,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四)对在本区开展军用飞机的机载设备制造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