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发布《通用机场建设“样板间”(征求意见稿)》
3月11日,民航局网站发布《通用机场建设“样板间”(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为引导地方政府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建设通用机场,合理确定建设内容,民航局机场司组织相关单位编制了《通用机场建设“样板间”》并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各类通航业务对机场基础设施需求的不同,该咨询通告将通用机场类型主要划分为基础型、常规型、高等级型三种。在满足实际需求的前提下,各地可参考建设简单实用的通用机场,充分降低机场建设和运营成本。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4月11日。

通用机场是支撑低空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对于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引导各地合理确定通用机场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助力低空经济稳步发展,本着需求导向、安全适用、因地制宜、集约节约的原则,制定本咨询通告。
本咨询通告适用于开展交通运输服务、社会公共服务、工农林生产作业、通用航空消费、航空飞行培训业务的通用机场。
根据各类通航业务对机场基础设施需求的不同,本咨询通告将通用机场类型主要划分为基础型、常规型、高等级型三种。在满足实际需求的前提下,各地可参考建设简单实用的通用机场,充分降低机场建设和运营成本。

主要设施设备:该类机场主要基础设施一般有跑道、风向标(即风斗)、简易业务用房等。

适用范围:基础型机场一般用于社会公共服务、工农林生产作业,也可用于空中跳伞、空中游览、体验带飞等娱乐消费活动,或者训练量较小的航空飞行培训,一般不用于载客、货运等交通运输服务。通常只在白天天气良好时进行目视飞行,不开展夜航活动。
主要设施设备:该类机场主要基础设施一般有跑道、风向标、掉头坪、联络滑行道、机坪、围界、综合楼等。

此类机场相较于基础型,主要基础设施部分增加了掉头坪、联络滑行道、机坪、围界,能够更好满足航空器运行、停放和服务保障需求,有效提升机场运行效率和安全性。通常在白天天气良好时运行,不开展夜航时不需要配备相应的助航灯光系统。
当机场飞行活动量较大时,可增设平行滑行道。

当有夜航需求时,需要增设进近灯光系统、精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以及部分跑道灯光、滑行道灯光等助航灯光,并按照规定进行飞行校验。


配置仪表着陆系统时,能够降低雾、雨等不良天气对飞行可能造成的影响,可用于开展对仪表有要求的飞行活动,如仪表飞行训练、不良天气条件下的通航飞行等。




